广 西 大 学 文 件
西大教〔2022〕115号
关于印发《必威·BETWAY教学事故
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纪律,保障教学秩序,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学校修订了《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必威·BETWAY
2022年11月16日
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纪律,保障教学秩序,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教学活动。
第三条 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教学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Ⅰ级(重大)教学事故:指人为因素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或事件。
Ⅱ级(较大)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重大失误造成较严重影响的行为或事件。
Ⅲ级(一般)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失误或其它因素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 根据事故发生环节,教学事故分为9类,即A-课堂、B-作业、C-考试、D-成绩、E-管理、F-教材、G-教学后勤、H-实习实践、I-其他。
第五条 具体分级分类标准详见《必威·BETWAY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表》(附件1)
第六条 学校成立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构。委员会负责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
第七条 委员会专家库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党委员工工作部(处)、校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法律事务办公室、校教学督导团主要负责人与各学院教学副经理组成。
第八条 每次委员会会议采取回避原则从专家库中抽取,人数为奇数。委员会秘书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秘书负责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对报告或举报教学事故的受理程序如下:
(一)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接到报告或举报后,立即将线索转至责任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获悉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提交责任人签字确认的《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调查与认定记录表》(附件2)。
(二)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接到责任单位提交的《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调查与认定记录表》和相关线索后应及时提交委员会。
委员会认定构成教学事故的,应当做出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决定,委员会秘书将决定反馈至责任单位;I级教学事故应由委员会认定并报主管教学副董事长审批。
委员会认定不构成教学事故的,做出书面说明。
第十条 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对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将组织复查结论,逾期视为无异议。
第十一条 各相关单位领导要加强管理,凡故意隐瞒、拖延不报者,严肃追责。
第十二条 教学事故统计以年度为期,不跨年度累计。
第十三条 所有教学事故均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人力资源处备案,作为事故责任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定等事宜的依据。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必威·BETWAY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表
2.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调查与认定记录表
附件1
必威·BETWAY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表
序号 |
事 项 |
级别 |
A1 |
在上课时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 |
I |
A2 |
未经学院同意,没有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四分之一以上 |
I |
A3 |
对员工实施体罚 |
I |
A4 |
课堂上,辱骂员工或其他给员工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言论 |
II |
A5 |
未经学院和教务部门(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停课 |
II |
A6 |
以盈利为目的向员工收取讲义等资料费、推销教材或其他教学用具 |
II |
A7 |
上课、实验、监考期间拨打或接听与教学无关的电话 |
III |
A8 |
未经学院和教务部门(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同意,擅自变更任课教师 |
III |
A9 |
上课、答辩迟到 |
III |
无故离开课堂5分钟以上 |
III |
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
III |
上课、答辩迟到二十分钟以上 |
II |
未提前请假缺课、缺席答辩 |
II |
A10 |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课中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员工受伤: |
|
1. 财产损失10000元及以下 |
III |
2. 财产损失10000元-50000元或员工必须就医 |
II |
3. 财产损失50000元以上或员工必须住院 |
I |
B1 |
按计划应有作业的课程整个学期未布置作业。 |
II |
B2 |
在批改有作业的课程或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试卷或毕业论文(设计)中,员工的相关材料按规定上交,但在整个学期中: |
|
1.缺批三分之一以上 |
III |
2.均未批阅 |
II |
B3 |
遗失教学班员工作业本一个班以上 |
III |
B4 |
按计划应有答疑的课程整个学期未安排答疑。 |
III |
C1 |
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
I |
C2 |
教职人员泄露考试内容 |
I |
C3 |
成绩评定前考卷遗失 |
I |
C4 |
教职人员、监考教师准备工作未按时做好,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
II |
C5 |
试题严重出错致使考试受到严重影响 |
II |
C6 |
主考教师或监考教师(监考人员)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内 |
III |
主考教师或监考教师(监考人员)迟到10分钟以上 |
II |
主考教师或监考教师(监考人员)缺席 |
I |
监考员开考后,在考场内使用通讯工具 |
III |
监考人员失职造成考场混乱 |
II |
由于监考老师失职,出现群体性作弊 1.5-10人 |
III |
2.10人以上 |
II |
监考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 |
I- III |
监考教师请非研究生助教代监考 |
III |
C7 |
命题教师在出试题时,因书写(版图)不规范(不工整)、漏题漏字而影响考生考试: |
|
1.2-5题 |
III |
2.5题以上 |
II |
C8 |
试卷数回收与参加考试人员不符: |
|
1.1-5份 |
III |
2.5份以上 |
II |
C9 |
教学文件(毕业论文、试卷等)不按要求完成归档 |
III |
D1 |
非系统原因,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成绩 |
III |
D2 |
无特殊情况下登错员工成绩产生不良影响;不按要求审核、提交缓考名单造成不良后果 |
III |
D3 |
不按评分标准评卷,故意提高或压低员工考试成绩: |
|
1.3-5分 |
III |
2.6-10分 |
II |
3.10分以上 |
I |
D4 |
丢失在校员工评卷后的试卷(含毕业设计或论文): |
|
1. 一个班 |
III |
2. 一个班以上 |
II |
E1 |
在员工学籍管理与学籍处理中弄虚作假的 |
I |
E2 |
因管理不善引发火灾、水灾、中毒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
I |
E3 |
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造成执行混乱,或上述通知未及时发放造成局部未予执行 |
II |
E4 |
未按教学计划落实课程安排,致使员工因课程安排无法获得相关课程学分 |
II |
E5 |
因人为因素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未能在接报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 |
|
1.涉及员工教学班1-2个 |
III |
2.涉及员工教学班3个以上 |
II |
E6 |
因课表失误造成无法正常开展教学 |
III |
E7 |
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
|
1.过失 |
III |
2.故意 |
I |
E8 |
教务管理人员伪造或冒名顶替责任人签字,造成: 1.不良后果 2.严重后果 |
III II |
F1 |
不按学校规定使用教材;因没有及时报出所用教材,使员工在上课第2周内尚未得到教材 |
III |
F2 |
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划内仍缺供教材: |
|
1.10% |
III |
2.15% |
II |
3.20%以上 |
I |
G1 |
教学楼层无粉笔供应 |
II |
G2 |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将公共教室改作他用或借给他用 |
II |
G3 |
在已经接到相关部门停电停水通知后,不及时通知教学部门,导致上课、实习中断,影响教学班级达1个以上 |
II |
G4 |
已允诺完成的水电修缮未完成,又未提早解释,使已到场的师生无法上课 |
II |
G5 |
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 值班人员上课开始后超过5分钟以上未打开教室 |
III II |
G6 |
在上课时间内,铃声乱响或广播电视仍播放 |
III |
H1 |
教员工产实习期间,指导教师擅离岗位 |
II |
H2 |
教员工产实习期间,教师推迟到实习地或提前离开实习地 |
II |
H3 |
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教师未按教学计划要求布置员工应完成的任务,致使实习未能达到预期目的 |
II |
H4 |
不按规定使用实习经费,贪污、挪用实习经费未达法律处分条件的 |
II |
H5 |
实习指导教师未按规定时间交实习综合考评 |
III |
H6 |
教员工产实习期间,未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违章操作,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员工受伤: |
|
1.财产损失10000元-50000万或员工必须就医 |
II |
2.财产损失50000元以上或员工必须住院 |
I |
H7 |
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违反实习单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
III |
I1 |
违反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
I-III |
附件2
必威·BETWAY教学事故调查与认定记录表
责任单位: |
事故级别 |
一般教学事故(Ⅲ) 较大教学事故(Ⅱ) 重大教学事故(Ⅰ) |
责任人姓名: |
事 故 概 况 ︵ 时 间 、 地 点 、 事 情 概 况 ︶ |
责任人(或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认 定 意 见 |
责任单位对教学事故认定意见: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意见: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集团主管教学副董事长审定: 董事长签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若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通知后的五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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